关于2022年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题及2023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一、2022年度课题结题相关要求

(一)结题形式

1.需结题的课题组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有关资料一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鉴定验收。

2.各课题的研究成果可采用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观察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集等形式呈报。

3.研究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如因能力不足或其他客观条件所限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研究课题不予结题。未经批准而更改课题主持人的,不予结题。

(二)结题须递交的材料

1.结题鉴定书。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组提交《河北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1),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组提交《燕山大学党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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