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要求,现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方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转移到地方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支持国家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事项。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
(二)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我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