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科〔2025〕23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梅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推动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攻关与示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梅州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度梅州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生态保护、资源环境、节能减排、食品检测、安全生产、智慧城市、防灾减灾及公共安全、消防与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科技与文化融合、噪声污染防治、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社会发展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登录网址:http://xm.gdstc.gd.gov.cn/mz/login/)进行填报并提交申报书,平台操作手册可在“下载中心”处下载。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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