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落实试点“揭榜挂帅”机制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结合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赛马”攻关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闽科规〔2022〕7号)要求,凝练形成了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现予以发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和要求

  (一)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3年度“揭榜挂帅”榜单(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成果转化)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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