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河南省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应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河南省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3年度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应符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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