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金〔2023〕2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2023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基础研究的合作协议(2021-2025年)》安排,京津冀三地继续实施基础研究合作专项,2023年度将围绕生物医药领域受理专项项目,单项支持力度6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及三地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满足以下条件:
1.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