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上海城建城乡发展与规划创新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置研究课题的目的是形成高质量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造峰型研究成果,挖掘城乡规划实践与理论的浙江方案与浙江经验,向世界展示中国城乡规划实践与理论的创新。在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支持下,由沈磊、沈国强双主任共同推进课题研究工作。各主课题及附设子课题是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的核心,与中心首期的3年工作紧密结合。
课题分申报、开题、中期、结题4个环节,各环节均由中心负责考核与评价。本指南(试行)未尽事宜,将于今后工作中完善。
一、课题申报
1、申报课题要求
(1) 应征课题应对照本文件的研究内容、实施目标进行申报。
(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