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深化深台金融合作研究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深化对台金融合作交流,是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有利于集中彰显深圳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有利于结合台商台企台资金融机构全球业务布局,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外资外贸创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从区域融合发展走向两岸命运共同体的体制机制创新。鉴此,我局拟开展“深化深台金融合作研究”课题研究,通过研究论证,提出深圳市深化深台金融合作的目标、路径和措施,为两岸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服务要求如下:
(一)项目团队人数要求:不低于3人;
(二)项目团队人员专业背景: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对承担的课题具有相当的研究基础、条件和能力,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