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我市开展2023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各专题要求。

(二)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到期未完成结题或存在项目到期不配合验收的;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

(四)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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