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6〕31号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江门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现组织申报2026年江门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重大疾病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智慧医疗技术、基层能力提升、老年人常见疾病治疗与康复等。
非医疗卫生科研直接相关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内容,不属于本项目申报范畴。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江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企业等,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能为完成申报项目研究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且原则上离法定退休时间超过项目实施所需时间,并具备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
(三)项目组前3名成员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前3名成员承担的在研科技项目达2项的,不受理申报;前3名成员承担的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的(截至2026年4